在证券市场上,参与其中的包括:上市公司、 投资者、证券公司、 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中介机构(具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 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市场各方责任教育纲要》,对参与证券市场的各方责任做了明确的要求,投资者应对证券市场主要参与者的责任加以了解,清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有裨益。
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达到一定标准并使公司大部分资产发生变化的行为。上市公司如果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往往会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因为,经过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公司基本面往往发生重大改变,甚至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上市公司收购就是投资者通过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或其他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从而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规范上市公司收购的最具指导意义的法规是证监会于2008年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在公司收购中,中小股东属于弱势群体。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法律赋予了中小股东很多权利,也对收购者有很多的限制。比如对是收购人资格的要求、对要约收购的强制性规定、对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等等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解决实际中出现的上述问题,也为了防止大股东的任意作为,法律专门设立了中小股东股东大会提案权制度。这项制度就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具体要求是,临时提案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会议之一,也是股东最应该重视的会议。公司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安排都要经过年度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方可付诸实施。如果你想向已投资的上市公司董事表达对他们以及公司经营运作的看法,或者你有很多的额问题或建议,那么,年度股东大会就是你表达自己观点的的最好机会。